医改后门诊诊查费常见问题解答
广州地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于7月15日零时正式启动,医改后将挂号费并入门诊诊查费。
一、医改后门诊诊查费收费标准
1、门诊诊查费标准是多少?
每诊次收费标准为:普通门诊10元、副高专家门诊20元、正高专家门诊30元、名专家门诊80元、急诊21元。
2、医保患者诊查费可以报销的范围有哪些?
包括普通门诊诊查费、急诊诊查费、专家门诊诊查费,不含特需门诊诊查费和院士诊查费。其中,专家门诊诊查费包括名专家门诊诊查费、正高专家门诊诊查费、副高专家门诊诊查费。
3、医保患者门诊诊查费收费标准是什么?
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及生育保险参保人(以下简称“参保人”)在享受门诊统筹待遇、门慢待遇、门特待遇时,门诊诊查费纳入社会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支付限额标准为每人每诊次最高7元,详见表1。
表1 医保患者诊查费一览表

二、挂号时如何收取门诊诊查费?
医保参保人,在我院挂号时预收全部诊查费,就诊后缴交门诊医药费时,退回诊查费中医保统筹部分金额;不需缴交门诊医药费的,也在门诊收费窗口退回相应金额。
三、特殊群体门诊诊查费优惠减免标准
1、老年人挂号还有优惠吗?
有。持《广州市老年人优待证》的广州市户籍老年人,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由原来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1元),调整为普通门诊诊查费减免1元。
2、残疾人挂号有优惠吗?
有。贫困残疾人在我院就医,由原来免收普通挂号费(1元),调整为普通门诊诊查费减免1元。
3、优抚对象挂号有优惠吗?
有。已参加社会医疗保险的广州市户籍优抚对象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免收普通门诊诊查费(3元),适用于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领取定期抚恤金或者定期生活补助的下列优抚对象:
(1)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
(2)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3)在乡复员军人;
(4)带病回乡退伍军人;
(5)参战军队退役人员、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
(6)居住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18周岁之前没有享受过定期抚恤金待遇且年满60周岁的烈士子女。
四、医保患者挂号时需要出示什么资料?
医保患者挂号时,须出示以下资料原件:
1、医保患者需出示医保卡和有效身份证明;
2、已定点我院的门诊统筹患者,须出示定点病历;
3、门慢、门特、生育保险等患者须出示相应待遇就医凭证。
五、优惠对象挂号时需要出示什么资料?
为能及时享受门诊诊查费的相关政策减免,老年人、优抚对象等优惠对象应在挂号时提交相应的证件或证明原件。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门诊办公室
2017年7月14日